诈骗行为超过三千元,到达了一万元这个门槛时,公安机关方能进行处理并进行
立案。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的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一条法律条款显示,此类
犯罪行为所涉及的公私财物无论价值多少都应被我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认定为“
数额较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