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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出车祸谁负责

参考法律条文可知,“私家车用于公务”为典型的职务范畴之举。
当员工在执行职务任务时给第三人带来了损害后果,那么,这一损害结果理所当然地应该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来负责赔偿
然而,倘若这名“私家车用于公务”的劳动者存在过错,比如其无证或醉酒驾车等不妥行为导致同乘者甚至于第三方遭受了损失,那么,在用人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之后,仍有权向该名员工进行追偿。
值得注意的是,在“私家车用于公务”的过程中,倘若不幸发生交通意外事故,使得搭载的员工因此受伤、致残乃至失去生命,那么这种情况应被视作工伤,享有相应的工伤待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新修订: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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