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涉赌累犯的惩罚判决标准,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可明确表述为:
由赌博行为引发的刑事案件,其责任人将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剥夺公权力,以及数额相应的罚金作为附加处罚;
如果被告人符合累犯条件,则依照法定程序应在上述规定的量刑范围内实行从严惩戒政策。
具体而言,即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剥夺公权力,及相应罚金的定罪处罚框架下,综合考虑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等因素,精准划定基准刑长度,再根据这一准则,对累犯嫌疑人在基准刑的基础上进行加重处罚。《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