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商业环境中,有一个特殊的岗位常常被提及,那便是"挂名法定代表人"。
何谓"挂名法定代表人"?它指的是名义上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角色的人士,而非公司的实际操控者。
对于挂名法定代表人来说,其所面临的风险极其巨大,尤其是在刑事层面更是如此。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律并不是仅仅针对公司本身予以惩罚,同时亦会对包括法定代表人在内的主要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不仅如此,若公司实权掌控人滥用公司权力施行经济犯罪行为时,尽管挂名法定代表人并未直接参与此种非法活动,但倘若他清楚地认识到这种情况已经发生,却未能采取任何行动加以阻止或者纵容了实际控制人的违纪违法行为的话,那么他就极有可能要承担起相应的刑事责任。
即便挂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之间签订了所谓的"不参与经营和管理,无需为此付担责任"的书面协议,此类协议仅限于双方之间生效,无法产生针对第三方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