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任何一方出于单方面原因
提出离婚,则在婚姻缔结初期所取得的财产将被判定为
个人财产,而非
共同财产。
对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积累的财富,应首先通过协商来确定其归属与
处理方式;
若协商不成,则由所在区域的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优先考虑子女利益以及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当然,如果夫妻二人在婚姻成立期间曾有过明确且合法的书面约定,以确定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获取的财产该如何分配,那么法庭将会尊重并遵守此类约定的
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