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交通事故导致轻度伤害的情况下,若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当事人有权选择寻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服务,亦可直接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达成调解协议的过程中,若各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或在达成调解书且公示期满后,任一方未能按约定履行其应尽义务,则当事人均有权利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