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并非如此。
“
自首”系指在
犯罪之后
主动投案于公安、
司法机关或其他相关机构,并详实交代自身罪行的行为表现。
一般情况下,犯罪者会前往公安机构自首,而公安机关在对自首犯进行审讯核实之后,若认为有必要先行
拘留,则应依照法律进行拘留;
完成拘留手续后,须立即将
被拘留人移送至看守所
羁押。《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
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