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公路
交通肇事后导致人员身体受到伤害的情形中,
责任人务必负有
赔偿相关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营养补助费用及为进一步接受治疗与恢复而需要支付的合理费用的职责。
同时,也需对由此产生的收入损失承担补偿责任。
若事故致使
受害人受到肢体残缺性的损伤,责任人同样需要赔偿扶助性工具及其费用,并根据其
伤残程度给予
残疾赔偿金。
若事故造成了生命终结,责任人则需要向遗属提供
丧葬费用,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数额的
死亡赔偿款。《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