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建筑工程施工前夕,办理必要的许可证是至关重要的,这其中包括以下几个必备条件:首先,相关单位或个人必须已经顺利完成了建筑工程用地的审批手续;
其次,若项目涉及到新的建设工程,也应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申领并持有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如果项目需要进行
拆迁作业的话,其拆迁进度必须与施工计划保持一致;
除此之外,相关方还需确保已经推选出最适合本工程的建筑施工
承包商;
同时,项目所需的资金安排、施工所需的各种设计文件和技术性资料都需要事先准备周全;
最后,为了保障广大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工程完工后的使用质量,所实施的施工方案中务必包含有效的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
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