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
结婚事宜,必须要求夫妻双方亲自前赴
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登记。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只要符合资格认定标准者,将被允许进行登记并发放
结婚证书。而为了完成这一系列步骤,特为您罗列了以下须知事项:首先,我们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了(一)提出申请。在此环节中,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务必各自携带本人户口证明文件、居民
身份证件,以及本人提交的关于自己未曾婚配及与对方所保持的血缘关系不是直接亲属或者三代内
旁系亲属关系的具结书;双方共同前往其中一方
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
登记机关进行
结婚登记的申请。特别注意的是,申请登记之时双方
当事人都应在场。对于有过
离婚经历的申请者而言,还需附带
离婚证书。已实施婚前健康检查制度的地区,则更需带上医院出具的婚前体检证明。接下来,就是(二)审查环节。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展开详细的审查工作,当遇到必要情况时,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各类相关证明资料,或者对某些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甚至会指派特定项目进行
医学鉴定。最后,进入(三)登记阶段。经由上述审查程序筛选出合格者后,如符合婚姻条件的夫妻,将会被准许登记,并颁发结婚证书。至于不予登记的申请者,婚姻登记机关也会以
书面形式做出说明,详述其不予登记的具体原因。《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