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租赁合同时,需确保涉及的各项条款严谨完备,具体如下:首先应明确载明租赁合同中的各方
当事人,包括其姓名或标志(即机构名称)以及租用场所;其次,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标的物、租赁物品的数量、品质要求及其相应的价码或报酬也应当切实详尽地列明;另外,还需明确规定租赁合同的履约期限、履约地点以及具体的履约手段;针对可能出现的违约现象以及相关争议,租赁合同必须要制定明确且公正的处理方法以及
违约责任;最后,法律
法规要求或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也应该在租赁合同中有所体现。《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