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架构的单栋住房,应以单层层高来计价;而对于多高层建筑,则按照每层建筑面积的累加额来计算。第二条规则规定,位于房屋内部的夹层、插层、技术层以及各个楼梯间、电梯间等,只要其高度超过2.2米的部分都应纳入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之内。穿越房屋的信道与室内的门厅,亦是按照单层进行面积统计。对于门厅和大厅中设有回廊的区域,若层高超过2.2米,则应根据其水平投影面积进行计价。楼梯间、电梯(观览梯)井、物资井、垃圾道、管道井等设施,皆依照房屋自然层数展开面积计算。当涉及到房屋顶部区域,如果是持久性质的建筑物,且层高超过2.2米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以及斜面结构屋顶的高度亦超过2.2米的地方,这些都可以纳入其周边水平投影面积的计算范畴之中。至于挑楼及全封式的阳台,它们也应该按照它们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进行评估,此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封阳台的认定标准须以房屋竣工之时的实际状态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
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
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
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