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决定进行注销时,其财务
清算过程应当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首先,应当组建成立清算小组;
其次,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工作。
自清算小组组建成立之日始,便要全权接手负责公司,并开展以下各项关键工作:
包括接管所有公司财产、确保完成所有尚未结算完毕的业务作业、积极收取债权、妥善处理各项
债务款项,同时还需仔细整理并分配残余财产;
最后,在顺利完成上述任务之后,
注销公司法人身份以及
吊销营业执照。
除此之外,还需要向
债权人发出书面通知,催请他们及时申报所拥有的相关债权。
最后,清算小组还需提出详细的清算报告或方案。
在彻底清查公司全部财产之时,清算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帮助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严谨且详尽的清算报告或方案,交由股东代表大会进行商议,并争取获得多数同意,随后提交至各行业主管部门予以认证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