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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是否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之期,全体的财富并非全然归属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准确来说,以下这些属性的财产均可被认定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丈夫和妻子共同所得的财物:
薪资、奖金、劳动报酬
经过生产、运营、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知识产权方面所产生的利益收入;
合法承袭或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但需除去遗嘱赠予契约中明确指定仅属于某一方的部分;
另外,其它应该归属于双方共享的财务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新修订: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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