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协议的形式,既可选择手写方式,亦可采用电子打印的方法,若手写后进行复印也是允许的。然而,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必须建立在签署双方均已在这份文件上亲笔签名并且完成了离婚相关手续的基础之上。为了确保离婚协议具备相应的法律权威性和执行力,下面列举出它应当满足的条件:首先,离婚应属于协议双方真实意愿表达,没有任何虚假或强迫成分;其次,双方须对家庭共有财产以及孩子的养育监护等问题达成了详尽清楚的约定;最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不能够侵害到任何第三方的权益。当符合上述所有条件时,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即为合法有效并具有约束力。《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