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经被关押至看守所三个月之后,该人有极大的可能性会面临着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严重判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
涉嫌犯罪的人员采取
逮捕措施之后,其相应的侦查
羁押期间不应超过两个月。对于那些情节较为复杂或者羁押时间即将到期却仍然未能告破或终结的案件,可以向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并得到批准,从而得以延长一个月的侦查羁押期。《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