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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介绍人不知情且正常介绍贷款业务,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可正常开展业务,但要注意保留介绍过程中无过错的相关证据。
(二)若介绍人明知他人贷款诈骗还提供帮助,构成贷款诈骗罪共犯,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三)若介绍人无诈骗故意但因重大过失未充分审查借款人情况致贷款人损失,应积极与贷款人沟通,协商赔偿事宜,避免损失扩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这表明若介绍人明知他人诈骗仍协助,构成共同犯罪需担责;若为过失,按各自所犯罪行处理。
2026-01-22 13:2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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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介绍人在贷款诈骗中的责任依具体情况而定。若只是正常介绍贷款,对诈骗不知情,一般不用担刑责。
2.若明知他人贷款诈骗还帮忙,像协助伪造材料、隐瞒真相促成贷款,可能成共犯,担刑责,量刑看其作用和犯罪金额。
3.无诈骗故意,但因重大过失没充分审查借款人情况,致贷款人受损,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26-01-22 12:5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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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介绍人在贷款诈骗中是否担责及担何责任需具体判断,不知情正常介绍一般无刑事责任;明知诈骗仍提供帮助构成共犯担刑责;无诈骗故意但有重大过失致贷款人损失,需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若介绍人明知他人实施贷款诈骗还提供协助,就符合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构成贷款诈骗罪共犯,会按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和犯罪金额量刑。而在民事方面,若介绍人因重大过失未充分审查借款人情况致贷款人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可能要承担一定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您在贷款过程中遇到类似介绍人责任认定的问题,或是有其他法律方面的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2026-01-22 11:17: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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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介绍人在贷款诈骗中的责任需依具体情况判定。若介绍人对诈骗不知情,仅正常介绍贷款业务,一般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2.若介绍人明知他人实施贷款诈骗还提供协助,像协助伪造材料、隐瞒真相促成贷款等,会构成贷款诈骗罪共犯,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量刑会结合其在犯罪里的作用和犯罪金额等因素确定。
3.若介绍人无诈骗故意,却因重大过失未充分审查借款人情况,导致贷款人受损,可能要承担一定民事赔偿责任。
建议介绍人在介绍贷款业务时,应仔细核实借款人情况,避免重大过失。若发现可能存在诈骗行为,要及时停止介绍并向相关部门反映。
2026-01-22 10:25: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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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介绍人若对贷款诈骗行为不知情,仅仅是正常开展贷款业务介绍,一般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其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客观行为也未构成犯罪要件。
(2)若介绍人明知他人进行贷款诈骗,还提供协助,像帮忙伪造材料、隐瞒真相以促成贷款等,就可能成为贷款诈骗罪的共犯,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其量刑会综合考虑在犯罪中的作用大小、犯罪金额等因素。
(3)若介绍人虽无诈骗故意,却因重大过失未充分审查借款人情况,导致贷款人遭受损失,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提醒:介绍人在从事贷款介绍业务时,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避免因重大过失担责;若发现可能存在诈骗,切勿参与协助,否则会构成犯罪。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6-01-22 10:16: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