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是一种在遭受非法侵犯时为确保社会公义、
公共安全、个人以及他人的生命权、
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不受进一步侵害而采取相应措施的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文规定和
刑法学理的解释,正当防卫的实施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关键性的因素:首先,必须存在真实且属于
违法的侵犯行为正处于发生过程之中;其次,这种侵犯行为必须是当前正在进行的非法活动;再次,
防卫者自身必须对非法侵害有充分的认识并怀有保护合法权益的强烈意图;最后,防卫行为应直接指向非法侵害的主体并且没有明显超出必要性的范围。《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对正在进行
行凶、杀人、
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
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