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女性流产并非必然导致男性或第三方承担任何形式的
赔偿责任,除非是由于男方的直接或间接原因导致女方意外流产的特例。若男方存在故意实施
犯罪行为的主观意愿,那么他的行为便构成了
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必须负起相应的道德和法律责任。换言之,只要男方并未有借手术或治疗等方式对女性进行伤害,而只是在双方自愿、非强迫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后意外致使女性怀孕,并且在此过程中没有故意造成胎儿损害的情况出现,那么就应当由女性自己承担流产的后果。《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