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离婚专题 > 起诉离婚被告拒收传票就不能离婚了吗

起诉离婚被告拒收传票就不能离婚了吗

在法定条件下,如离婚诉讼原告无故未出席法庭聆听法官的审理,那么这起诉讼程序仍可顺利进行并完成;然而,若原告是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拒绝作出离婚裁决。六个月之后,如需再次开启诉讼流程,原告需再次提交相关材料,如果被告仍旧不予到场参与庭审,则法院可以通过公告形式传递信息给被告。公告期通常为60天,在此期限结束之后,法院可进行缺席审判,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如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出现某一方(即''被告'')拒绝出庭的情形,法院将会根据法律规定,对被视为被告的当事人施行书面或口头的传唤措施,以此促使其准时参与法庭审理。
2.当被告无法接受法院发出的传票或拒绝签收的情况下,法院有权采取留置送达或公布送达两种主要手段来将相关文件送到被告手中。
3.若被告在接到传票后因没有充分理由而故意拖延或拒绝到庭参加审理,法院可以以缺席审判方式对此事做出裁决和决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新修订:2024-04-0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