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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婚前有孩子另一方能撤销婚姻吗

若一方在缔结婚前故意隐匿其已经生育子女的事实,另一方在此情况下无法依据中国相关的法律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因为这类情况并不符合我国现行法规所规定的可申请撤销离婚的情境。然而,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述,当存在如下任一种状况时,婚姻将被视为无效并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一)当事人涉入了重婚行为;(二)当事人之间存有法律明文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当事人没有达到法定婚龄。(四)一方受到了他人的胁迫而缔结婚姻,此时受胁迫的一方可向婚姻登记部门或人民法院提交撤销此婚姻的申请;(五)一方身患严重疾病,应在婚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病情,若未能如实告知,则另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撤销婚姻的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新修订: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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