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
法规及司法解释,对于子女
抚育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额度,通常参照其每月收入的20%至30%进行计算;当家庭责任涉及两名以上小孩时,
抚养的总额度可适度上浮,但一般不得突破月总收入的50%。在特定的情形下,例如存在特殊困难或哺乳婴幼儿等,
抚养费用的支付金额可予以增加或减少,此过程应尽量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