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人每月收入达到了五万元,而据此要求其支付抚养费用总额为一万元,这是完全合法合理的。我们应依照子女真实存在的需求、及父母双方所能承受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整体的社会生活条件来综合考虑并确定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对于那些拥有稳定工资收入的家庭来说,其所支付的抚养费用额可以参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进行计算;然而,如果这些家庭要承担两个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其所支付的津贴比例则需适当提高,但是一般来说,这部分提高的比例均不能超过他们月总收入的50%。至于那些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家庭而言,他们在计算抚养费用时则可参照上一年度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结合前面提到的20%-30%的比例进行计算,并在这种基础上适当调整相应的抚养费用额度。如果遇到特别的情况,例如子女读书需要更多的经济支持等,也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相关的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