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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有什么流程

在进行夫妇之间的协议离婚时,应遵循以下严谨的法律程序:首先,双方当事人需提交各自所需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其次,提出正式的离婚申请并按照法定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之后,提交完整的申请资料后,还需要接受政府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核;再者,依照规定,当事人将有30个自然日的冷静思考期进行自我反省;最后,如果在冷静期间没有撤回离婚申请或找出解决分歧的方法,那么就可以顺利地领到离婚证书宣布离婚生效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新修订: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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