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认同同性婚姻做出的行为并不在合法范围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明文规定,婚姻制度建立的前提条件是男女双方的结合,从而使得对于同性婚姻注册登记的行为变得无法执行。《民法典》明确指出,任何希望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都必须亲自前往当地
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相关申请,并按照《民法典》的具体规范程序进行操作,如若符合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构会颁发相应的
结婚证书。《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
旁系血亲
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
符合本
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