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
抚育费用方面,如有争执无法达成共识时,可诉诸于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性的执法程序解决。在
离婚事宜完成之后,子女由其中一方进行直接养育时,另一方应承担对应的部分或全额的抚育责任。至于负担的具体金额以及承担期限的长度,则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若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相关事项将交由法院裁决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
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