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医疗事故的发生源于药品质量问题或是由于消毒药剂及医疗器械存在明显的设计缺陷,那么在医疗机构履行赔偿责任之后,它们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方进行追加追索。
由此可见,追偿权在此背景下适用于处理涉及医疗侵权责任方面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