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过程中,技术性鉴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般应由申请展开相关鉴定程序的当事人预先承担,并最终由诉讼的失败一方进行全额或部分担责。
而对于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的案例,本院将依据案情的实际状况来决定双方需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的具体金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