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以下几种情况下,被告人可进行无罪辩护:
第一,是指被告人并未实施被指控的
犯罪活动及行为;
其次,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年儿童,因其尚无法承担
刑事责任,因此也可以进行无罪辩护;
此外,对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同样亦可进行无罪辩护;
再者,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以至于
刑法并不将其认定为
犯罪;
最后,若被告的行为源于
正当防卫或者
紧急避险,也是可以进行无罪辩护的。
其次,无罪辩护活动是由被告人和他的辩护律师在庭审过程中所进行的,旨在为被告人争取无罪的辩解。
但这样的辩护结果只有两种可能:
一种情况是
公诉人获得了法庭的支持,这意味着被告人会被判处有罪;
另一种情况则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那么被告人就能够获判无罪。
无罪辩护的行事原则,要求辩护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过程当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
委派一至两名人士作为
辩护人。
以下这些人员均可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
首先是专业的律师,他们具备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有效的辩护服务;
其次,被告人所在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也能够推荐适合的人选担任辩护人;
另外,被告人的
监护人或者亲密朋友,也有权作为其辩护人参与庭审。《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
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
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
民法院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