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并驾车逃离现场后再报案申请保险赔付的情况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之规定,被保险人可以获得相关交强险赔款。
然而,针对其他类型的商业保险索赔,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保险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将肇事逃逸列为保险免责事项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将无需对此类情况予以赔付。
反之,若在保险合约中未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规定,那么保险公司仍须依照相关条款履行其义务,即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且不得以该起交通肇事逃逸事件为理由来拒绝对被保险人的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