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人权的行为,如以暴力相威胁侵犯他人的生命安全,污蔑侮辱他人名誉权或捏造虚假事实进行恶意诽谤等,均属于违法行为,此类情况下,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行为应处以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金;
若情节较为严重,可予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处以五百元以下罚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