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死刑辩护专题 > 死刑有几种执行方式

死刑有几种执行方式

死刑有几种执行方式
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辩护主要是量刑辩护,在一审中主要是辩护犯罪达不到必须适用死刑的程度,找出各种有利的量刑情节,建议法庭采纳不适用死刑。二审的死刑辩护,一般都是一审已经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上诉主要为了“免死”。
2024-04-02 17:50:07 已帮助214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死刑有几种执行方式
关于死刑的执行方式,实际上中国实行的是两种不同形式,分别为枪决与注射。
对于选择通过注射这种方式执行死刑的案件,必须要在事先指定好的刑场或羁押场所进行。
众所周知,死刑乃是世界上较为悠久的一种刑罚手段,它是指行刑者依据法律所赋予的司法权限,结束罪犯的生命。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除了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死刑外,其他的均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
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情况,则可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判处或者核准。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死刑对于那些罪孽深重、对他人及社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罪犯,具有极其特殊的处决意义。
它能够有效地惩罚犯罪者、震慑那些有犯罪意图的人,安抚受害者家属的情绪,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推进人类的伦理道德底线等等。
在各个类型的阶级(或私有制)社会中,作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死刑势必会如同法庭、监狱、警察等国家化机构一样,具备着长久而坚实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