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委托律师进行服务所需承担的费用应由委托方独立承担,但有特定情形时,代理费用方可由败诉方替委托人负担。
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特例:
首先,在某些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如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等人身侵权类案件,法律援助案件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和落实担保债权的案件,网络侵权案件以及各类商事仲裁案件等。
其次,基于合同契约自由原则,只要各方当事人在合同条款签字确认并达成约定,即表明他们同意未来如果出现任何司法诉讼的问题,责任方需负责支付律师代理费用,而这在一般情况下均会得到法庭的认同和支持。《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