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效力专题 > 免责声明是否有法律效力

免责声明是否有法律效力

所谓免责条款,乃是指当事人遵循双方意愿而约定的一项制度,旨在藉此减轻或限制他们在未来合同关系中所承担的责任。
通常情况下,若免责条款能够建立在当事人完全自愿且公正的基础之上,且未侵害社会公众利益,才能得到法律法规的认可并赋予其有效性,否则便意味着丧失合同自由之权利。
然而,对于那些严重违反诚信原则以及触犯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仍然有权力对它们进行禁止,如此不仅可以防止免责条款被滥用,并且有助于保障合同交易的正常秩序,更重要的是,避免对某一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在商业合同中,以下两类免责条款被视为无效:
首先,任何可能导致对另一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皆不可被接受;
其次,若由于一方当事人的故意行为或是严重疏忽大意对另一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同样属于无效范畴。
法律之所以严格规定此类无效免责条款,是因为这些条款严重违反了诚信原则,倘若此类条款得到允许并得以实施,极容易使得某些人有机可乘,利用这些条款进行背信弃义,欺骗对方当事人,甚至纵容当事人故意违约,肆意损害他人的正当权益,这显然与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立法初衷有着根本性的矛盾冲突。《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最新修订:2024-04-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