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务转让之后,新
债务人若未能履行相关义务时,
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甚至
赔偿相应的
经济损失等
违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债务人为维护原有合同的
法律效力而加入该
合同关系中来,或是全权替代原先的债务人,以此担任新的合同关系
当事人,因此就新债务人而言也应承担相应的
债务履行保障义务。
当对方拒绝履行相关债务时,作为债权人便可依法诉诸于法院。
倘若法院作出了有利于债权人的判决,然而对方仍未执行该判决,那么债权人还可申请实施强有力的
强制执行程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