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商家如在
非法经营活动中触犯了国家有关规定,且有其中任意一种非法经营行为,挑战了市场秩序,其所带来的危害已经严重到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面临
赔偿或者罚款的严厉惩罚;
若行动恶劣,
情节严重,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在罚款额度上也会全面提升,甚至可能会被没收全部财产!这些涉及的非法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合法授权而擅自经营法律和行政
法规明确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受到限制的物品销售;
(2)在未获取相关行业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情况下,从事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买卖;
(3)未经国家有关监管机构的核准就擅自经营证券、期货、保险等业务,或者从事非法的资金支付结算服务;
(4)其他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