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所占用的
土地使用权之所属主要凭据为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任何单位及个人若依照法律规定使用
国有土地,均应向管理该地块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相应级别政府负责进行登记、注册与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以此作为确认
使用权的合法标志。《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等级评定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等级评定标准,对土地等级进行评定。地方土地等级评定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每五年重新评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