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申请
办理离婚登记之人仅遗失其中一本
结婚证书,则
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可依据另一本结婚证书为其进行相关事项的处理;
若申请者两本结婚证书皆不见踪影,那么婚姻登记管理机构亦有可能依据患者所提供的婚姻登记档案或是
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有效
证据材料对其予以办理
离婚登记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
当事人应当对于自身结婚证书遗失状况作成完备的文字说明,此份说明由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负责保管并归档。
以
诉讼方式办理离婚之事,即使只持有一本结婚证书也可向法庭
提出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