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部门的专职律师将尽全力为当事人提供有效辩护。
顾名思义,法律援助律师这一职位的独特之处在于他们提供的服务具有无偿性质。
无论从广义上理解律师的援助职责,抑或从狭义层面上专注于此类服务,但凡已经投身于法律援助事业,他们便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律师费用。
此外,如果有需要得到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符合相关条件并被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给某位律师作为辩护人,那么这位法律援助律师也必须按照规定和程序为当事人提供平等、公正的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二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