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父亲欠下债务而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其子所拥有的房地产并不会受到牵连,即儿子并不需要为父亲的个人债务负有相应的清偿责任。
但如若父亲出于恶意将自己的产业转移至儿子名下以躲避追责,或者在父亲离世后,房屋成为儿子继承自他父亲遗产的一部分之时,那么这类房产就可能被纳入强制执行之列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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