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有客户拖欠贷款且未亲笔签署相关贷款协议之情况,当事方可依法依规取得相关证据材料,并前置性地向相应具有管辖权力之法院立案庭正式递交书面诉讼请求和诉状。
立案庭会对该等申请进行严格审批与审查,如满足立案条件则会通知当事人在七个工作日内缴纳所需的诉讼费用,经过收费确认无误后便给予正式立案处理;
然而若是审查发现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话,则认定其不予受理。
如果有人对于裁决驳回诉讼之决定表示不满,有权在收到该裁定时起十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
待起诉程序启动之后,法院会在五天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人,示意被告有十五个工作日进行书面答辩,同时也会通知原告开展证据交换活动,随即根据原告的申请,做出相应的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刻采取执行措施。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还须深知拖欠贷款案的诉讼实效通常为三年,请务必在此期限之内进行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