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请求人有权对自身的专利申请文件进行相应的修订与完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针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订过程中,必须始终将原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范畴作为边界进行限制。
此外,针对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时,只能在原图片或照片所呈现的范围之内进行操作,而不能越过这个界限。《专利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