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刑法理论,犯罪已然乃是犯罪行为的构成之一,其内涵为行为人实施的犯行已完全符合刑法分则中针对特定罪名所设定的所有构成要件。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犯罪过程之中,倘若行为人主动放弃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能有效地阻止事故后果发生,则可认定为犯罪中断的情形。
然而,对于犯罪已然这一基本形态,法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及评判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坚守罪刑法定准则,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判定犯罪已然的标准;
而在立法层面,则应从犯罪事实情况与刑事政策导向两方面考虑,进而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已然形态的参考依据。《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