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若持卡人能按照银行规定期限足额偿还所欠款项,那么这种行为便不属于犯罪范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是故意进行信用卡恶意透支,则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其达到一定规模后即可构成此类罪行的条件。
例如,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时,就已符合刑事犯罪的所需条件。
其相关法规内容详见如下详细说明:
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曾经联合作出过一项重要决定,即针对“妨碍信用卡管理的刑事案件的具体应用法律”这个议题给出了明确的司法解释。
这项决定自2014年12月16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该决议对条款的详尽解读如下:
1.涉嫌犯诈骗公私财物罪,且数额处于较大范围内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另需并处或单处罚金;
2.如涉案数额达到了巨大级别,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当事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作为附加刑罚措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