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指合同无法生效的情况之下,所引发的主要损害即为承担缔约过失之责。
然而,所需要赔偿的损失,依据并不是纯粹的合同法律效力,而是源于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确定出信赖利益的损失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此种赔偿并不包含在合同有效的情形下,经由实际履行事项而可能获得的更大收益。
当合同失效之后,有侵权行为且存在过错的一方,理应向遭受损失的对方提供合理补偿;
同时,若双方皆存在过错,那么则需各负其责,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