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违反交通规则导致发生车祸致对方受伤或财产损失,肇事者应承担完全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应当通过所驾驶车辆的强制性保险进行救助,由该类保险公司在法定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内承担赔偿责任。
在强制险依然无法弥补其不足之处时,符合特定条件的肇事者必须按照商业化汽车保险合同中的具体规定来负责他们的差额责任。
如果肇事者并未购买任何商业性的汽车保险,那么最终的责任将落在侵权方当事人身上。《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