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所定,构成
寻衅滋事罪的因素包括任意击打无辜者、扰乱社会正常秩序以及导致一名以上公民受到较
轻伤害或两名以上公民受到较小伤害。
若这些行为被认为是情节极其恶劣,将作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判定标准,对加害人实施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严厉惩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