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离婚纠纷的案件中,倘若有一方当事人蓄意制造虚假债务,这种情况下,如无其他有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的真实性,那么法庭对于这一债务将不再进行深入的审查和实际审理,反而更可能会建议债权人另行选择恰当的途径进行诉讼。
凡查明有人故意捏造债务事实者,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时,即将被判定少分或扣减其所得财产份额。《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