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规定中,如果女方身处其户口所在地区域内,那么夫妻双方有权利选择在此办理婚姻关系解除手续。
在此前提之下,倘若内地公民选择自愿解除婚姻关系,须遵照法律规定,共同前往各自对方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办理。
然而,对于外籍公民,包括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在内,具体的操作方式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通常,在此种情况下,男女双方同样需要联袂前往内地常住居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的相关事宜。《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