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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把钱赠与情人妻子能否要求返还呢

丈夫把钱赠与情人妻子能否要求返还呢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3-28 17:40:06 已帮助19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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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把钱赠与情人妻子能否要求返还呢
夫妻双方在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时享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
对于那些旨在满足日常生活所需所涉及到的共有财产处置问题,两人当中的任意一人都具有完全的决断权限。
然而,若对于并非直接涉及到日常生活必需品之范畴内的重大共有财产决策进行处理时,夫妻双方则必须以平等协商、达成共识的方式做出决策。
如果他人有合理的理由被说服认为此种行为代表着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表达,那么作为配偶的另一方就无权以未曾同意或者不知情为借口,去反驳善意第三者的主张。
以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情人的行为来说,他无疑侵害了夫妻彼此间的共有财产权益。
在此情况下,夫妻二人应共同协商以寻求解决之道,遵守尊重婚姻存续原则,任何一方都没有独自支配这类事务的权力。
未经许可就擅自将共同财产转赠给其他人,这种行为无疑损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理应判定该类赠予行为是非法的,同时女方也有权利提出收回其实施前状态下的资产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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